近年来, 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能,在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、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、强化信用合规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, 有效提升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质效。
一、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,规范涉企行政检查
2019年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 一公开”监管的意见》, 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决策部署,牵头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。
2020年,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等15个部门印发《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(第一版)》,针对35个业务领域共74个联合抽查事项,常态化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,着力实现“进一次门、查多项事”。
2023年,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抽查企业475.57万户, 部门联合抽查比例达28.63%, 有效规范了日常监管, 减轻了企业负担。
二、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,提升监管效能
2022年,经国务院同意,市场监管总局印发《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》,在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。先后迭代制定两版《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》, 以企业信用风险为导向,优化配置监管资源,实施靶向监管。
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有机融合,并不断丰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场景,根据信用风险类别合理确定、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。对违法失信者提高监管强度,做到“无处不在”, 对诚信守法者降低抽查比例, 实现“无事不扰”。
通过信用风险分类管理, 双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平均提高51.9%, 极大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,也进一步降低了对守法企业的干扰。
三、强化信用合规建设,落实企业主体责任
2022年底,市场监管总局印发《关于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意见》,在全系统开展信用提升行动,探索信用合规建设,着力加强企业信用培育,广泛组织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,全力营造“知信、守信、用信、增信”的信用环境,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。
行动开展期间,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举办2.06万场次宣传活动, 开展教育和培训1.24万场次, 鼓励更多经营主体主动提升诚信意识和信用合规能力,积极落实“第一责任人”主体责任。
四、下一步工作措施
市场监管总局将立足职能,持续深化双随机监管,尽快出台关于深化双随机监管的意见,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,提升协同监管能力。拓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运用范围,让信用好、风险低的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。开展深化信用提升三年行动,加快信用环境塑造,提高经营主体信用水平, 引导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。
近年来, 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能,在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、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、强化信用合规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, 有效提升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质效。
一、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,规范涉企行政检查
2019年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 一公开”监管的意见》, 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决策部署,牵头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。
2020年,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等15个部门印发《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(第一版)》,针对35个业务领域共74个联合抽查事项,常态化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,着力实现“进一次门、查多项事”。
2023年,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抽查企业475.57万户, 部门联合抽查比例达28.63%, 有效规范了日常监管, 减轻了企业负担。
二、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,提升监管效能
2022年,经国务院同意,市场监管总局印发《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》,在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。先后迭代制定两版《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》, 以企业信用风险为导向,优化配置监管资源,实施靶向监管。
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有机融合,并不断丰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场景,根据信用风险类别合理确定、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。对违法失信者提高监管强度,做到“无处不在”, 对诚信守法者降低抽查比例, 实现“无事不扰”。
通过信用风险分类管理, 双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平均提高51.9%, 极大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,也进一步降低了对守法企业的干扰。
三、强化信用合规建设,落实企业主体责任
2022年底,市场监管总局印发《关于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意见》,在全系统开展信用提升行动,探索信用合规建设,着力加强企业信用培育,广泛组织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,全力营造“知信、守信、用信、增信”的信用环境,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。
行动开展期间,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举办2.06万场次宣传活动, 开展教育和培训1.24万场次, 鼓励更多经营主体主动提升诚信意识和信用合规能力,积极落实“第一责任人”主体责任。
四、下一步工作措施
市场监管总局将立足职能,持续深化双随机监管,尽快出台关于深化双随机监管的意见,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,提升协同监管能力。拓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运用范围,让信用好、风险低的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。开展深化信用提升三年行动,加快信用环境塑造,提高经营主体信用水平, 引导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。